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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科学,巧解难案
作者:赵明  发布时间:2013-05-20 10:46:11 打印 字号: | |

“你们本是一家人,相信谁都不希望其他亲人日子越过越差。被告的新建房屋相距原、被告共有公厅屋约30米,不影响公厅屋的通风、采光,也不违反当地的风俗习惯。”这是承办法官主持庭后调解时讲的一段话。这一番话使得资兴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

案中陈一、陈二、陈三与陈四系堂兄弟,陈一、陈二、陈三以陈四建在陈氏公厅屋对面的房屋破坏风水为由而与之发生纠纷。经乡政府、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无效后,闹上法院。承办法官提倡科学,力解心结,驱除当事人心理阴影巧妙化解这一难案。

来源:州门司
责任编辑: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