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打渔机”而发生的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2012年7月份,被告人段某等五人人出资从受害人朱某处购买了一台具有赌博功能的“打渔机”,但造成经营者段某等人输多赢少,段某等人以该“打渔机”亏损了5、6万元,而将朱某扣押在游戏室内,威胁朱某不赔2万元不能离开。朱某要段某等人提供亏钱证据,段某等人对朱某实施殴打,持刀威胁,并用刀划伤朱某。朱某被逼向朋友求救,在段某收到朱某朋友5000元汇款之后才将朱某释放。
被告人段某等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11个小时,其行为均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