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林业庭通过QQ这种网络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2011年5月,黄某为自己和儿子在某保险公司资兴分公司购买了该公司代售的保险卡。次月的一场车祸使得黄某及其儿子当场死亡,黄某之妻在主张理赔过程中与保险公司产生分歧,遂将两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原告家住资兴市库区乡镇农村,而被告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住所地在长沙。该案的承办法官通过QQ联络、电话联系和当面沟通等多种方式促成了双方达成了调解,并将调解协议的电子档发送至被告方负责人的邮箱,被告方将调解协议打印出并签字捺印后寄回法院。被告收到调解书后立即兑现了协议约定的款项,并感慨道,“都说打官司麻烦,没想到未曾踏入法院大门,‘只闻其声’便能解决问题了,法院还是挺靠谱的”。原告在收到案件标的款后,亦对法院高效、为民的工作表示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