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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阳光执行年”活动部署早行动快
作者:李德才 娄金芝  发布时间:2013-05-02 12:03:14 打印 字号: | |

427,资兴法院召开执行工作院务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琼主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中逊传达了郴州市法院会议精神,对开展“阳光执行年”活动和专项清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活动做出了具体安排,李雨林院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院长李雨林在讲话中强调,“阳光执行年”活动是2013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执行局在实施此项工作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他对如何加强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执行措施要更硬,法院是国家权力机关,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强制性,采取的措施要更严,该处置财产的一定要想方设法处置。二是工作作风要更实,要采取分队下乡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更贴近老百姓,对执行案件进行地毯式清理;同时要提高素质,51日后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一次拉网式培训。三是执行方法要更多。要善于调动群众的力量,集思广益,采取查(查财产)、晒(曝光)、控(控制消费、控制贷款)等多种方法加大执行力度。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