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审结原耒阳市副市长史廷光玩忽职守、受贿罪案。被告人史廷光在担任耒阳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88000元。在2011年“6.20”耒阳市龙形煤矿透水重大责任事故中,其未认真履职,对煤矿重大隐患疏于监管和防范,致使死亡、失踪13人,直接经济损失182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