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法院仅仅用四天时间便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申请执行案件,这种求真务实,以民为本的工作作风给申请人送去了春日里温暖的阳光。
原告谭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与被告王某相识,两人于2004年5月生育一女儿,2007年4月,双方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婚后初期两人感情较好,期间被告王某居住在原告娘家。2010年间,原、被告因家庭经济产生隔阂,加上被告王某常年在外打工,夫妻间缺乏沟通,夫妻感情逐渐淡化,各自外出打工,分居生活。2012年,谭某起诉要求离婚,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未能达成调解。法院最后依法判决离婚,其女王某某由王某抚养,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由于王某离婚后没有居所,谭某一次性补偿王某5000元。判决生效后,谭某一直未履行其义务,2103年王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资兴市法院执行人员组织了双方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和解处理此案,但是被申请人谭某一直拒绝出面处理,连电话也拒绝接听,案件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其间,申请人王某不断到法院要求法院立即执行,情绪非常激动,后经承办人了解情况后得知,原来谭某与王某还有一小孩,现在读小学,新学期刚开学,连学费也没有着落,到处借钱仍然不够交学费。为了能让两个孩子能够缴清学费,顺利上学,该案的承办法官多次下乡走访并联系当地村干部与被申请人耐心细致地交流,在情理说教下,双方达成谅解,被申请人谭某将所欠的抚养费交到了申请人王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