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水解不了近忧,可使巧力,动灵思,却也可以了却忧烦之事。近期,资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接到一起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但是普通的案件也有难理之处。此案中三个被告是外省人、外省单位,来一趟资兴,花销很大,如果不能在一审案结事了,有一方上诉,则意味着所有的当事人将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最终利益都会有折损。
针对这一情况,法官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多次联系三被告,反复与其倾谈,听其意见,沟通疏导,往来电话几十次,每一次都争取一点点化解纠纷,一点点拉近调解意向。最终,原被告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向,为了不增加被告的花销,法官将拟好的调解协议寄送给被告,再分别给三被告打电话告知传送签字细节,步步跟踪进况,最后再将正式的调解书寄送给当事人,如此往复,耗费大量的心力。最终为原告争取了及时合理的赔偿,为被告节省了诉讼成本,避免了舟车劳顿之苦,原被告都非常满意最后的处理结果,打电话对法官表示感谢。
远水解了近火,东风之力吹散了烦忧。法官巧调解、细调解,不仅可以解决当事人的纠纷矛盾,还能为当事人减少多少心力和成本。法官是针,当事人是线,穿针引线,可以引导当事人走最轻松、最切实、最有利的路,案结事了,民遂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