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资兴法院审判员周阿?来到了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家里,看望因工伤致残高位截瘫的刘某。小刘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九零后,“周叔,你看,我现在可以自己走路了,”说着他拄着双拐慢慢地从轮椅上站起来,在租住的小屋里走了几步。看着儿子能走了,小刘的妈妈眼圈又红了,她拉着周审判员的手不停地说,“周法官,我都不知道该拿什么报答你们了,没有你们帮我们要到了治病救命的钱,我的儿哪里还能再站起来啊。”周审判员一边安慰着遭遇不幸的这一家人,一边鼓励小刘要好好养好身体配合治疗,要跟妈妈一道乐观积极地生活。
案件的发生是一起意外,2010年,中专毕业的小刘外出谋生找到了一个汽车修理厂修理工的工作,8月27日下午5时左右,还在上班的小刘正在给汽车地盘的轮轴上油,不知车底有人的车主黄某发动了汽车,小刘下意识地爬出车底,但是车轮还是从身上碾过去,一阵剧痛使他失去知觉,醒来时他已躺在医院里。据诊断,刘某胸柱压缩性裂伤、脊椎损伤导致截瘫、膝关节开放性裂伤,后经郴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定位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突然而至的罹难使本是农民家庭的刘某一家无所适从,东拼西凑到处借债,支付了10多万元的治疗费后再也无力支付后续理疗费用。2011年资兴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修理厂主罗某支付刘某医疗费、伤残抚慰金等共394 416.01元,但罗某一直拒绝支付。刘某一家拿到仲裁裁决刚刚升起的希望,随之落入云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向资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资兴法院开展“清积案保平安”大执行活动,审判员周阿?承接了这起执行案件,从拿到案卷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里关乎一个年轻人一个家庭的未来,处理不好只会使“屋漏又逢连夜雨”。他一面请示院领导、制定好执行方案,一面积极联络执行双方进行调解沟通。被申请人起初态度强横,拒不履行,以自己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申请人并非员工与己无关等理由搪塞抵赖,在周审判员多次情理并茂的说服教育后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周审判员多次奔走,终于使本来恶语相向的双方坐下来调解,考虑到被申请人的现实情况,他提出减免数额并让被申请人分期支付的方式。在他多次调解斡旋下,双方达成了被申请人罗某赔偿申请人刘某28万元的和解协议。刘某也因及时得到治疗经费,病情有所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