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李院长,这回咱们资兴法院真让我们申请人服了,我们再也不上访了,相信法院能为咱老百姓做主,我们耐心等待就好了”,申请人段某握着资兴法院院长李雨林同志的手真诚地说道。一起涉诉涉访的执行积案,经过办案人员坚持不懈地努力,最终以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罗某所拥有的公司股份,限其定期还款否则以冻结部分的转让款偿还的方式,破开执行坚冰,也让申请人心中的不满和疑虑得以化解。
这是一起因协议隐名参股引发的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事件由来是2010年原告段某等三人以协议形式,向被告罗某购买其拥有的某医药公司价值20余万元的股权,协议规定了段某三人的隐名股东身份,由罗某代行股东权利,罗某对段某三人的股权收益承担保证责任,后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段某三人主张退股得到罗某应允,但是对退股金额发生争议,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股东资格,并要求罗某按照协议约定退还股本和违约金。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判决罗某归还段某三人本金和违约金,对于违约金部分按法律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判决生效后经原告申请执行,被告罗某抵触情绪较大,采取人在外地、转移财产等方式一直拒不履行,原告段某三人也因一直未收到执行款多次到法院吵闹,还到地、市信访部门闹访,还声称要进京上访“鸣冤“,案件执行工作一时面临极大困难,陷入两难僵局。
今年8月资兴法院开展“大执行“活动,针对辖区内历时长金额大影响广的执行积案,采取院领导分案负责,成立专班逐案清理。这起本地影响较大的涉执涉访案件由院长李雨林负责,安排执行人员按照预先制定好的行动计划分头行动,多次亲自找到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努力争取和解调解的可能,消除对立抵触情绪。执行过程中,资兴法院引入联动机制,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机构展开合作,采用网上追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法,经过执行人员不懈的努力,终于查找到被告罗某在另一家公司里还有价值60万元的股份,果断对其中20万部分进行冻结并告知被告,敦促其早日履行义务。原告被资兴法院矜矜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效果感动,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被告也在近日电话联系了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接受调解,历时三年的执行难案终于破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