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高科技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案件,这是资兴法院首次审理这一类型刑事案件。被告人年纪最大的25岁,最小的才19岁,这些年轻人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他们接受委托冒充移动客服人员获取被害人的手机服务密码,然后通过计算机进入系统调取被害人手机详单,以每一笔不等的价格获利不菲。至案发被捕时,被告人已接受了几十笔生意,调取了数万名被害人的电话详单和其他信息,非法获利数万元。
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犯罪人的个人素质越来越高,犯罪的方式和手段呈现多样化,同时公民的人身权的内涵也在扩大,特别是个人隐私已成为法律必须正视和大力保护的对象。法律有滞后的一面,再完备的法律条文也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刑法有谦抑性,不能一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就采用刑法加以制止,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者,特别是刑事审判人员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并注重社会效应的同时,对于社会生活的新变化新发展,要以学习的心态,一方面精研法条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另一方面要熟悉掌握高科技发展的新技术新信息,这样才能让正义由应然成为实然,让法律从制定实施到法律实现逻辑化、体系化、规范化。
《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制定实施有效弥补了诸如上述案件的问题,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还会有更多新型犯罪会发生,打法律的擦边球的现象也会接踵而至,我们将严阵以待,并发出正义的最强音: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正义之剑常悬,剪除罪恶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