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糟糠之妻不下堂”,可现实中就有人非要弃“糟糠之妻”。近日,资兴法院林业庭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离婚纠纷。经过了近五小时的庭审,双方矛盾依然。夫妻俩从结婚到现在聚少离多,男方一直在外读书,读完硕士读博士。女方带着小孩守着家,算得上是糟糠之妻了。如今男方终于学业有成了,但却认为女方生性多疑,感情已完全破裂,坚决要离婚。在法官的尽力调解下,双方还是没能达成协议。
“糟糠之妻不可弃”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理念在婚姻关系中的体现,现如今,虽“我的婚姻我做主”,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却是无法逃避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小家的和睦安康,对大社会的和谐稳定起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法律有着强制作用,但更重要的则是指引和教育作用。司法从来都不是简单的法条涵摄,法院的工作不仅仅是作出裁判,更多的是引导社会走向良善和有序。
法院最终判决不予离婚,理由是,夫妻双方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出现的感情裂痕系因家庭琐事,若原、被告双方能加强交流和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信任,感情裂痕是完全能弥合的。希望这对夫妇能明白法官的良苦用心,维持好这段不易的婚姻,继续幸福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