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用行动赢得信任:不放弃终了十四年债权
作者:李漫 瞿德雄  发布时间:2012-09-27 08:31:11 打印 字号: | |

我真的没想到这笔钱还能拿回来,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曹某不停重复着感激,而挂在执行法官脸上的,也是会心的笑意。近日,曹某从资兴市人民法院领取了拖欠十四年的欠款,对案件的承办法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这一起拖欠了十四年的欠款纠纷,终于尘埃落定。这也是资兴法院给申请人执行人兑现的一个承诺。

1997年,被申请人唐某向曹某借款2100元并向曹某出具了借条,约定19983月底还清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曹某多次向唐某催讨未果,便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唐某向曹某借款事实清楚,判决唐某在判决生效后偿还原告欠款。

本案判决生效后,被告唐某始终不履行偿还义务,曹某无奈之下于200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千方百计、想尽办法联系唐某,但唐某始终找不到任何线索,更谈不上有什么财产线索,只知道唐某在外打工,常年不在家。曹某本人也无法提供唐某的任何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账户查询,可是唐某并无银行的开户记录,一时本案的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此案的法官对曹某许下诺言说,只要法院还在,只要找得到唐某有任何可以执行的线索,我们绝不放弃,一定给你执行到位。就这样,承办法官每年都会调查唐某的相关线索,虽说承办法官更换了几位,但不变的是承诺,看着法官每年那么尽心、尽力的办案,渐渐地曹某理解了法院执行的工作,并劝说承办法官说,你们不用每年都这样,我发现唐某的相关线索后,就告诉你们。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8月,执行法官在通过走访村民时无意打听到了唐某的消息,执行法官立即赶到唐某住处,看到法官的出现,唐某有点诧异,但仍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但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唐某终于同意将欠款2300元归还给曹某。

至此,兑现了当初承办该案法官的承诺,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与感激。群众利益无小事,一起标的不大的执行案件,历经十多年,无数次的下乡走访的奔波,终帮申请人追回拖欠了十四年的欠款,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和维护了法院的公信力。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