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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家卫国与遵纪守法
作者:鞠剑波  发布时间:2012-09-26 16:03: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日本政府不顾我国政府和我国人民的强烈反对和抗议,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完成所谓“国有化”手续。这是对我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13亿中国同胞感情的严重伤害。

针对日方的恣意妄为,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各项反制措施,赢得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尊重和理解。同时,在中国民间保钓活动中,全国各地举行了保卫钓鱼岛的反日游行,对公民的这种表达我们应该理解尊重和备加呵护。但在一些地方的抗议活动中,也出现了一些非理性的过激行为,甚至出现一些“打砸烧”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引起人们的深思,人们不仅会问,对于日本错误对待历史的种种行径,我们应该怎样表达爱国情感?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崇高美德。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一直饱受西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压迫,而爱国主义作为一种巨大的向心力,一直鼓舞中华民族保持着生生不息的旺盛生命力和抗争力,不懈抗争和奋斗。遵纪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质,它要求公民不仅有知法、懂法、遵法的法律意识,还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际行动,使自己的言行合乎法律的规范。

遵纪守法与保家卫国两者本身并不矛盾。遵纪守法是爱国的的必然要求,也爱国的基本内容之一,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对遵纪守法的要求往往显得尤为重要,人们不仅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主张在遵纪守法方面人人平等。为此,我们提倡为了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对爱国热情所做的冷静理智、合法有序的表达。但是,对那些打着爱国的幌子,所做的侵害广大同胞的利益、践踏了现行法律的非理性行为,我们应坚决反对。中国作为一个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的大国,我们在表达爱国激情的同时,更应该注意保持大国国民应有的素质,做到遵纪守法,有理、有利、有节地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而不应做亲者痛、仇者快的傻事。

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拼搏和共同努力。身为人民法官的我们更应该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和刻苦学习本领的实际行动,通过刻苦努力钻研,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国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三都法庭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