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法院来这里办案,就我们村子里老张与老曹的事,走瞧瞧去……”一早,资兴市程水镇上芬村村民老曹招呼着左邻右舍说。
9月20日上午8时20分许,资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管办干警一行到资兴市达程水镇上芬村,这时上芬村村委夜校授课教室外已挤满了来旁听的群众。
资兴法院把此次公开庭审和庭审观摩放到群众家门门口,意在加强了与群众的互动,增强对法院工作了解,使庭审活动亲近、透明和直观。同时推动巡回办案庭审评查观摩活动的发展,提升法官与群众的交流能力,一次开庭一堂法制宣传教育课。
经过简单的装扮,上芬村的夜校授课教室变成了审判法庭,9时庭审正式开始,不大的教室里挤满了来旁听群众及邀请来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这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同村村民之间驾驶摩托车相撞发生的纠纷。“如今,摩托车成了农村主要的交通工具,也引起了农村交通事故的高发,而大多数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无证驾驶、不购买强制险等现象时有发生,我们选择这样的一个案件在老百姓家门口开庭,意在提高老百姓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教育、风险防范教育……”承办该案法官曹庚雄这样说。
11时20分,庭审结束,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宣判后,法院法官对案件中相关问题及其他法律问题向询问的老百姓做了详尽说明,就当前群众关心的拆迁、邻里纠纷、伤害案件,涉农政策与法律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提问一一作了解答。应邀来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乡镇村干部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表示对法院下乡开庭办案进行评议让他们有了不同的体会,确实感觉到了下乡办案不仅方便了民众,也让民众了解法院工作,更是向民众普法教育的好课堂。活动中还向群众发放了有关诉讼程序、法院便民手册等法制宣传资料。大多数群众认为,在自家门口的开庭办案,贴近了群众,通过在旁听庭审增强了法律意识,受到了很直观的教育,有着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