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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思妙解“官民”纠纷 走群众路线促民心安定
作者:王飞燕  发布时间:2012-09-20 17:11: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兴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山林权属争议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原告资兴市汤溪镇坪子村唐家组,因不服被告资兴市人民政府对山林所有权作出的决定,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在资兴法院办案人员近一个月的多方奔走、尽力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终结。这是资兴法院“到群众家门口,用群众的语言,借群众的力量”办案原则的又一次实践,也是公正司法实心为民的最好注释。

本案争议的山林的面积有近100亩,但因为涉案人数众多,40余名当事人居住分散。林业庭全体人员用了20多天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此外,本案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分歧很大,坚决不同意调解,矛盾一度不可调和。案件刚接手,办案法官谭智勇便敏锐地觉察出,此案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众多村民的利益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给社会治安埋下一颗 “定时炸弹”,因此,他多次到现场实地勘查,听取双方意见,晓理动情作思想工作,赢得村民对法官的信任;同时根据调查的结果,本着为双方着想,实事求是、合法合理、见微知著,提出调解方案,终于促成了原告和第三人达成了和解,原告也撤回了对资兴市政府的起诉。

村民的心结终于得到了化解,政府头顶上的这片愁云也已消散,办案人员三旬的辛苦也终于得到回报,群众齐夸法官是实实在在地为着老百姓。

来源:林业庭
责任编辑: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