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由法官黄荣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袁春美、赖仁忠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曾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当庭宣判,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当事人喜出望外。这样做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彰显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被告王某于2010年向原告曾某借款82 000元,双方约定2010年底还清。借款到期后,曾某经多次催,后王某答应于2012年6月底偿还并更换了借据,但是至今仍没有兑现支付。
庭审进行了半个小时,审判长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曾某8.2万元借款。此案的审理过程可谓 “快、准、好”。审理速度快,合议庭判断准,庭后反响好。原告在宣判后,既满意又惊喜,满意是由于法院捍卫了她的合法权益,惊喜是由于案子如此快就审结了,她兴奋地说:“本来一个拖了我2年多的麻烦事,现在居然半个小时就解决了。我最怕的就是案子悬而不决,现在我有了这纸判决书,可以理直气壮的找王某要钱了。”
人民司法为人民,不仅仅是出现在口头,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要真抓实干为民解忧。资兴法院民二庭高效办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