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额利率名下,几人能够经住诱惑不将口袋里的钱往外掏?在当今投资社会,借款生息实为以钱生钱的一种方式。但正所谓“高利润就有高风险”,如果只看利率,不考虑债务人的偿还能力,那也是一种巨大风险。资兴法院近期审理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债务人均因逃避高额债务而下落不明导致本息均不能返还的结果,债权人可谓悔青肠子。
2009年10月下旬,雷某找到袁某,欲向其借款20万元。因袁某当时没有这么多钱,雷某便要袁某想办法借钱,并承诺按每月六千支付利息。考虑到两人比较熟并有高额利息,袁某遂找到同学张某并向其借款20万元。随后,袁某将此20万元借给雷某,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为半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雷某未如约向袁某返还借款,袁某遂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形式向雷某催讨借款,雷某均称暂时没有钱,过段时间一定还。借款将近两年时,雷某依旧未偿还任何借款及利息,袁某无奈只得另外想办法先将20万元及一定利息偿还给同学张某。而雷某在袁某多次催讨后,电话再无法接通,人亦不见踪影。袁某只得诉至法院,先将诉讼时效中断并确认借款一事,再考虑执行的问题。法院虽对雷某公告传唤后缺席审理,并判决雷某支付相应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因雷某已下落不明,法院亦未获取雷某任何财产信息,因此袁某将其本金及利息收回尚为未知数。
本案中的袁某在自身无钱的情况下,向同学借款20万元并出借给雷某以获取高额利息的行为,本身是一种冒险行为。而最后的结果也验证了这种风险性,因雷某无偿还能力,袁某不得已另外筹出20万元及利息还给张某。本想借钱获利,现反倒因借钱而出利,袁某悔之不及,痛悔当初只想短期获利,不想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连借款本金都难收回。故案件审判人员提醒有钱人和为利而借钱的人,细细思量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抵住高额利润诱惑,借钱需谨慎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