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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啃下“硬骨头” 十年积案今了了
作者:李漫 瞿德雄  发布时间:2012-09-12 09:55: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兴宁镇何家山村的村民何某从承办法官手中接过4900元的执行款,攥在手中多年的“白条条”终于变成了人民币,在何某及妻子的感谢声中,一起历经十年的“基金会”引发的欠款遗留案终化解。这也是资兴法院法官村官联动执行化积案,啃下的又一块“硬骨头”。

被申请人李某原系资兴市何家山基金会职工,19997月,申请人何某的妻子罗某因女儿读书,到何家山基金会取款,因基金会正进行清理整顿,存款未能取出,罗某便请在基金会工作的李某帮忙,李某告诉何某只要把存款单交给他就可以代为取款。经双方几次协商,19995月,罗某分两次将四张存款单交给了被告。共计存款额8900元。事后,罗某多次向被告追要,李某于同年七月付款1000元,同年九月八日何某又给付了何某3000元并出具了一张借何某4900元整的借条。何某凭此借条多次向李某追讨,李某一直拒绝给付,何某为此诉至资兴市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法院在查明事实后判决李某给付何某4900元。判决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2002年李某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承办法官接收本案后马上联系李某,当时李某家中生活清贫,家徒四壁,帮罗某取出的钱早已用完,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历时十年,承办法官也因工作调动换了几个,但是多次执行仍然是没有进展。20128月份,正值资兴市人民法院大执行活动开展,本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清理。经过政法委、承办法官的多番努力,村干部的积极配合,联动执法,在了解到而今李某开了个养猪场,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具备了执行能力,办案法官上门办案,通过耐心思想工作之后,李某将4900元案件标的款交到何某手中,一起历时十年的积案终于圆满解决。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