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间,向多人借款逾数百万元;一年间,只身前往港澳达30余次。作为罗某的债权人,符某等人当初万万没有想到,罗某借口贷巨款建房实是假,赴港澳享乐挥霍却是真。今年4月至8月,资兴法院已受理涉及罗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5起,涉案标的已达三百多万元。
2010年以来,被告罗某以在资兴东江吊桥附近自建新房急需资金为由,先后向符某等人借款,并承诺20%—30%不等的利息和以在建住房为抵押。仅一年的时间,罗某就通过这种方式向15人借款共计217万元。借款到期后,罗某均未能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从今年4月开始,陆续有23名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要求罗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总金额达三百多万元。庭审中,罗某的妻子提出,罗某借款并未经她同意,同时也未用于家庭建房。她还通过查询罗某港澳通行记录证实。罗某在向符某15人借款的一年内,共出入香港和澳门32次,所借款项被挥霍一空,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借款用于个人挥霍。罗某对起诉的事实均无异议,但表示经济困难暂无力偿还。
法院审理后,均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保护了借款人的债权,但面对背负巨额债务却暂无力偿还的罗某,债权人要追回自己的借款还有很远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