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在资兴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今年3月起资兴市组织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街道)活动。在活动中资兴法院与各乡镇积极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建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仅8月份,资兴法院就执结执行案件87件,执行标的270余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8月28日,资兴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何钦锋在资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雨林陪同下,来到蓼江镇就该镇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街道)活动进行调研,并现场对一件执行案件的调解进行指导。
蓼江镇某村村委会2006年修建通村公路时因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问题与承建商发生争议,拖欠部分建设款项未及时支付,为此,承建商将村委会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村集体经济十分困难,该案件一直未能执结。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街道)活动后,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一道积极作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村委会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申请执行方则同意减免工程款2万多元,并将其捐赠给村委会用于发展公益事业。事后当事双方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何钦锋对资兴法院与乡镇联动化解执行积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以调解方式解决民间纠纷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符合中国“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和社会背景,被誉为“东方经验”。当前进一步发挥调解职能,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市法院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应进一步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充分发挥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借助基层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合力。各乡镇也应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