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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用乡土司法理念提升公众满意度
作者:宋孝悌  发布时间:2012-08-27 21:22:16 打印 字号: | |
  • 李雨林院长与州门司镇党委政府领导座谈
  • 李雨林院长与兴宁法庭干警座谈交流
  • 李雨林院长与东江法庭干警座谈交流

只有工作“接地气”,群众才能更满意。为找准影响法院工作公众评价的症结,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众满意度。827日,资兴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雨林深入到州门司、兴宁和东江三个乡镇开展调研,并对法庭工作进行指导。

在兴宁法庭和东江法庭,李雨林院长与法庭干警们围绕如何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对法院工作不了解的问题展开讨论。他指出,人民法庭所服务的广大农村地区因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识还不高,普遍存在重人情轻法理的问题。因此法庭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要树立乡土司法理念,注重运用群众语言办案,经常到群众家门口办案,积极借助群众力量办案。各法庭要通过经常开展巡回办案活动,邀请基层村组干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以便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同时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接触到法院工作,产生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和亲近感,最终促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提高。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宋孝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