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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合伙假扮“神算”骗财被判刑罚
作者: 陈丽萍 唐廷刚  发布时间:2012-07-31 11:27: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审结一起以迷信手段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被告人陈某、李某、张某因构成诈骗罪被处以刑罚。

20081229,被告人陈某、李某、张某及王某(已判刑)、肖某(在逃)预谋以算命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并商定由陈某假扮算命老先生的孙子,张某寻找诈骗对象,肖某做“托”,李某望风,王某开车接应。当日12时许,五人乘坐王某驾驶的面包车窜至资兴市兴华市场,李某从旁望风,张某对路过兴华市场的被害人黄某谎称自己的孩子走失,请求黄某帮忙找寻。肖某趁机上前搭讪,称自己知道有个台湾算命老先生,能够算出小孩出走的方位。于是张、肖二人就央求被害人黄某一同去请“算命先生”帮忙。当三人行至“东江湖宾馆”一楼通道时,由被告人陈某假扮的算命老先生的孙子出现,编造谎言称被害人黄某家最近有血光之灾,需要将家中存放的现金做法事以求化解。黄某信以为真,回家拿存折到银行取出24 000元便交给被告人陈某。得逞后,五人乘坐面包车迅速逃离现场并将所骗钱财予以平分。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陈某、李某、张某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退赃退赔,确有悔罪表现,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判决对三被告人适用缓刑。

来源:刑事庭 立案庭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