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接待了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樊某,当樊某敲着探路用的木棍走进了资兴法院兴宁法庭的办公室时,资兴法院兴宁法庭接待法官赶紧搀扶着老人坐下,并热心询问老人来庭需要办理的事宜。
原来老人于1990年1月与王某结婚,婚后不久便生育了一个患有有精神疾病的儿子,王某则于1992年初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双目失明的老人樊某则靠领政府救济独自将有精神疾病的儿子抚养成人,现在,由于老人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想申请去敬老院生活,但由于老人有着名义上的健全家庭,敬老院无法按照程序接收老人,于是老人在他人的指点下前来法庭办理离婚事宜。
考虑到失明老人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来一趟法庭非常困难,在老人立案资料不全的情况下,接待法官特事特办,主动承办了此案件,为老人补齐了相关材料,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积极为老人提供司法救助,不仅免掉了老人的诉讼费,而且联系人民法院报免费为老人樊某办理了应诉材料的公告送达,从而使双目失明的樊某“不花一分钱就可以打官司”。
是的,法律是冰冷的,但是执行法律的法官却能让社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