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兴宁镇海水村廖某家中,资兴市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做双方的工作,实现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和解,为债权当事人廖某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起拖欠七年的债权积案得到了结。这是今年资兴市人民法院自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专项活动以来成功清执积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以来,市人民法院在全市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专项活动,把加强执行协助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当作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贯彻“司法为民”的具体表现。此次专项活动围绕解决执行难问题,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威慑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整体联动,协同推进,形成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威慑惩戒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针对当前一些积压多年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资兴市人民法院集中法院的执行力量,与各个乡镇联动执法。对人民法院已经查封扣押的执行财产,迅速交付评估、拍卖、变现;公开拘留、逮捕、曝光一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拒不协助执行的当事人,强化法律权威。据了解,开展此项专项行动以来,资兴市人民法院先后对黄草、东坪、白廊、兴宁等乡镇的多年积案实现了有效执行,黄草、东坪成为资兴市无积案乡镇。今年在联动机制作用下,资兴市法院共执结积案158件。
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乡镇专项活动,全市辖区内执行积案信息得到及时摸排,有效地确保了信访稳控和执行和解,实现了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