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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法院与当地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业务研讨会
作者:鞠剑波  发布时间:2012-06-07 08:55:27 打印 字号: | |
研讨会现场

201261,资兴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兴支公司联合举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研讨会。资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跃华、各民事审判庭庭长、部分民事法官以及人保公司资兴分公司负责人、代表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资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琼以及参会代表简要介绍了资兴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概况,并就审判实务中伤残鉴定的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误工费和护理费等项目的具体把握等方面谈了具体做法。保险公司代表也纷纷发言,并对资兴法院提供这种研讨会的平台让大家畅所欲言表示感谢,作为保险公司一方,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也想尽快进行协调处理,并希望与法院以及交警部门能够建立充分的信息沟通网络。同时保险公司还就非公费医疗用药扣减,误工费,伤残鉴定,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等相关问题谈了具体的意见。

另外,会上双方还共同探讨了当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就多车均有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各自承担责任的范围及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

 通过研讨,双方在涉及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达成一致,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民事法官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审判中的审判技能;另一方面有助于减少保险公司在办理交强险业务过程中的失误,切实维护保险公司、投保人以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来源:三都法庭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