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资兴法院少年法庭庭审现场来了一批特殊的旁听人员,200百多名来自资兴市三中和市职业高中的师生在这里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为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效果,资兴法院专门在资兴市三中和市职业中学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庭审观摩、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学生零距离接触法院、接触庭审。当天审理的是一起犯罪时未满十八岁潜逃5年后投案自首的抢劫案。2006年11月5日,曹某因女友与被害人交往密切,萌生报复之心,邀被告人吴某等人找被害人解决此事。在一宾馆找到被害人后,曹某等人要求被害人赔偿50万了难,期间因被害人无力满足50万的要求,便对受害人多次殴打,被害人无奈将自己的车转让得的16万及包里的1万交给了曹某,并被强行要求写下了一张13万的欠条。法院针对此案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少年法庭在审理此案时鉴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庭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析事明理,让被告明辨是非、对错,了解法律,让旁听的学生获得教益、启迪,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了解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自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无论逃避多久都逃不过也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