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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化坚冰 儿童权利得保障
作者:何晖平 金彩虹  发布时间:2012-03-27 11:07: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资兴市人民法院,一场关于孩子抚养费纠纷的持久战终于平息了,小孩父母之间终于冰释前嫌。在审理这起案件中,资兴市少年法庭法官巧打亲情牌,开辟绿色执行通道,不就案办案,切实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当事人樊某和黄某都对此十分的满意。

原告樊某与被告黄某在20098月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了。离婚协议上约定:孩子由樊某抚养,黄某每月负担小孩抚养费400元,教育费、医疗费、周末和寒暑假培训费平摊,如哪方不按时支付,则按发生额的两倍赔偿对方。离婚后由于两人有积怨,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导致矛盾越来越激化。樊某不轻易让孩子去父亲家,黄某不能经常看见唯一的儿子,爷爷奶奶不能经常看见视为命根的唯一的孙子,导致黄某气愤交加,以拒付小孩的抚养费、补课费来回对樊某。双方的拉锯战自离婚后一直未停过。樊某曾三次向法院申请执行小孩的生活费,所有生活费完全是依靠法院执行兑现。

2011年年底,樊某就小孩周末培训费支付起诉到法院后,引起了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的高度重视。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能给小孩创造一个和谐、安宁、健康的成长环境,不让孩子生存在樊某和黄某激烈矛盾的夹缝中,少年法庭法官采取多种形式多次找樊某和黄某做耐心调解工作。规劝樊某支持孩子去看望自己的父亲以及爷爷奶奶。让孩子能够充分体会到长辈们的关爱,在一个有着浓厚亲情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又与黄某及他的父母进行沟通交流,指出黄某履行抚养义务的违法性及双方的矛盾焦点,引导他加强与小孩的沟通,正确看待小孩的抚养问题。通过承办法官的和风细雨、坚持不懈努力,黄某不再像以前那么敌对、固执了。最终在法庭调解下黄某与樊某达成了协议。黄某不但当庭向樊某支付了本案的补课费3350元,还主动支付了本案外的生活费2400元,更主要的是通过调解为以后如何支付小孩抚养费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樊某根据黄某的要求到农行为儿子开立了专门的账户,由黄某每月将生活费存入该卡内。看到黄某的转变,樊某也同意孩子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每星期可以去看望父亲和爷爷奶奶。

事后,樊某带着水果来到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千恩万谢,感激不尽。她说这是她这么多年以来最开心的一件事。黄某也心服口服,十分满意。

来源:少年法庭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