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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拒礼拒贿拒吃请的“温馨提示”活动
作者:宋孝悌 陈丽萍  发布时间:2012-03-19 11:48:08 打印 字号: | |
  • 立案大厅的温馨提示牌
  • 送达给当事人的温馨提示卡

近日,到资兴法院立案和开庭的当事人、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温馨提示”:“本院工作人员拒绝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及其他关系人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请吃、请玩及钱物,凡遇以此为由收取费用的,请案件当事人切勿上当,并及时举报”。针对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其他人员以办案需要到法院请吃、请玩、送礼为由向案件当事人骗取费用,严重损害法院及法官形象的行为,为抵制歪风邪气,严肃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形象,资兴法院决定开展拒礼、拒贿、拒吃请“温馨提示”活动。

资兴法院要求立案庭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在立案和送达时应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送达印制好的“温馨提示”。同时要求各庭室局队在审判、执行案件时要将“温馨提示”的内容纳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范围。在庭审或听证过程中,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后、询问是否申请回避之前,增加询问每个当事人:“是否收到法院的温馨提示和廉政监督卡?”;“本案审判人员是否有违纪现象?”如果有当事人反映没有收到温馨提示,应当庭告知;如果当事人反映审判人员有违纪、违法现象并申请回避,应宣布休庭,待决定是否回避后再开庭。此外,资兴法院还要求院审管办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将“温馨提示”送达情况和开庭笔录当中是否载明询问情况纳入评查范围。并要求院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加强对法官与当事人、代理人、律师交往的监督力度,凡有发现违规交往情况,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瞿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