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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湘江竞帆 湖南少审全面突破
作者:唐鸿  发布时间:2012-02-21 15:37:19 打印 字号: | |
湘江竞帆 湖南少审全面突破
 
□ 本报记者 曾 妍 本报通讯员 钟玺波 王力夫 唐 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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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中院少年法庭首次使用圆桌审判庭开庭审案。曾 妍 摄

  去年以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委、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在推进少年法庭机构设置、促进少年法庭工作规范化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长沙中院、衡阳中院、浏阳市法院、资兴市法院、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和辰溪县法院6个法院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实现了湖南法院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从无到有的突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典型经验。

 

  长沙:启动社会调查员制度

  2011年5月24日,对于年仅17岁的王永刚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这天,他揣着3000多元现金和舅舅出门去划玻璃。他乘坐的公交车,几乎横穿整个长沙市区。天气有些热,对于初中没毕业就在老家学划玻璃手艺的王永刚来说,每天的工作让他感觉有些困倦。“在公交车上我睡着了,迷糊中觉得有人在摸自己的口袋,睁开眼发现坐在旁边的一男子正在偷我的钱包。我就抓住他的手,说你在干什么。他看到我抓住他,就松开了手,若无其事地看窗外。”

  法庭上,王永刚讲述半年前发生的这件事,情绪已经平复了不少。随后,这名男子下了车,“下车时,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王永刚回忆说,“还踢了我一脚。想到自己前几天手机被偷了,今天又被行窃,所以跟着他(小偷)下车后,想质问他为什么要做贼,后来打他也只是想教训他,并不是要把他怎么着。”

  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在质问小偷没有得到回应后,王永刚感觉受了侮辱,于是将手上划玻璃用的工具交给舅舅,朝小偷打了一拳,并用胳膊扼住他的脖子,用膝盖顶住他的臀部,将他摔倒在地。“我走的时候没发现他有异常,如果知道他出血,我一定会打120送医院的。”随后,有市民拨打120,该男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圆桌审判上,社会调查员滕朝宇宣读了对王永刚的调查报告。滕朝宇通过对王永刚的犯罪细节和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认为:一、被害人有错在先,虽然偷窃行为已经终止,但是下车前曾故意挑衅王永刚,且死者生前做过开颅手术,这对其死亡的后果有很大影响;二、被告人王永刚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认为打小偷天经地义,甚至认为是在伸张正义,虽然动机可接受,但方式违法;三、王永刚家境虽清贫,但父母教育孩子自食其力,一家人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王永刚个性朴实,乐于助人,有正义感;四、事情发生后,王永刚认识到了错误,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滕朝宇请求法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处理。

  长沙中院早在2009年2月就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第二批设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单位。2011年7月,长沙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后,在刑事案件中引入了社会调查员制度,并在民事案件中引入了社会观护制度,以充分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雨花:联手民间“青护园”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孟繁英给记者讲述了她参审经历中的一次。

  在雨花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抢劫案件,庭上与平常不同的是多了一位翻译。开庭前检察官在提审时,涉嫌抢劫的未成年被告人——湘西凤凰苗族未成年人小茂提出其虽懂汉语,但希望有苗语翻译,以便更准确地表达意见。公诉人十分重视,但因苗语翻译稀缺,一时无法解决,在与该院少年法庭审判长商议后,按相关规定,决定由“青护园”提供帮助。孟繁英通过《凤凰苗网》在湖南农业大学找到一个苗生,在庭审中为小茂提供了帮助,小茂和其家人都十分感动,并连连鞠躬感谢大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小茂进入高墙以后,孟繁英和“青护园”定期去看望,小茂说“很想要父母来看望。”孟繁英多次与小茂的父亲联系,并亲自去远隔千里,交通十分不便的凤凰做工作,小茂父母终于来长沙看望儿子了。亲情、社会爱心让小茂增强了改造决心。在2009年中秋节前,小茂终于获得了减刑出狱。孟繁英把他接到“青护园”,由志愿者对他进行文化补习和技能培训。如今,“青护园”已经为小茂找到工作,而小茂经常在周末、节假日来到“青护园”做志愿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感化、教育需要帮助的人。他说:“我是幸运的,能够在自己不懂事的时候遇到孟妈妈,遇到法官刘妈妈,是她们的关爱改变了我的人生,我要把这种关爱延续下去,帮助更多的人。”

  2008年,雨花区人民法院帮助少年法庭优秀人民陪审员,曾获得中华十大民间慈善人物、十大民间禁毒人士称号的孟繁英女士创建了“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

  “青护园”为经该院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专门建立跟踪卡,并吸收大批优秀义工、各行业的模范人物作为“爱心园丁”参与到未成年犯罪人的帮教工作中,依托学校、街道、社区和家长、老师、义工的广泛参与,形成了一个青少年的帮教网络。

  少年法庭通过“青护园”这个平台与社会各界人士建立联系,将少年法庭的非审判事务进行有效分流,积极开拓了新的工作方法,创新了审判管理方式。

  资兴:教育专员做陪审

  “少年法庭成立后,无论在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审理中,青少年权益的保护都实现了最大化。”对此,作为资兴市法院第一任少年法庭庭长的何晖平深有感受。

  该院在成立少年法庭之初便与教育局就联合开展少年审判的思路进行了沟通。在市委和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教育局选派了3名教育工作经验丰富、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交流的教师,经人大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常驻少年法庭工作,庭前与被告人及其父母接触了解被告人情况,庭中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使其认识错误认罪服法,庭后回访帮教引导其重新回归社会。

  少年法庭成立后,该院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纳入少年审判范围,并在庭审中引入法庭关护机制。由老师陪审员和法官组成的合议庭通过讲情理和法理对涉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关护,以引起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视,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在法庭关护下,少年法庭审理的25件涉少民事案件全部实现了调解结案,既化解了家庭矛盾,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少年法庭还设立了青少年维权电子信箱,开通了专线电话;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学校、社区等,主动回应青少年的维权需求;加强与公安、社区组织、学校、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机关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青少年维权案件的受理联动机制。少年法庭由一个单一的审判机构,变为一个集青少年犯罪预防、审判、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的青少年社会管理机构。

  “现在审理一个案子比以前审几个案子所花的时间要长、精力要多,但少年审判工作已经吸引了多个部门参与,这样的效果非常明显。”何庭长高兴地说。少年法庭成立以来,该院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判率达100%,没有出现一起重新犯罪。

  资兴法院少年法庭经与教育局协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所学校挂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这一平台,少年法庭定期到学校开展以案说法、法制宣传、模拟法庭和法制讲座等活动,培养学生学法、守法、崇法意识。同时,经常组织学生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让学生零距离接触法院,加深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明白犯罪对社会、家庭和自己的危害,促使其自觉远离犯罪,摆正人生方向。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