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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丈夫与人有染 致人轻伤被判拘役



作者:唐鸿 唐廷刚  发布时间:2011-10-28 09:28:36 打印 字号: | |

因怀疑他人与其丈夫有染,便使出拳脚将人打成轻伤。10月26日,廖某为自己一气之下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因将人打成轻伤被资兴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6的一个晚上,被告人去找其丈夫尹时,看到其与方站在一起,因廖一直怀疑其丈夫与方有不正当关系,便一气之下冲上去揪方的头发并用手抓的脸。双方扭打在一起时,廖一口咬住方的右手小手指,并将其打伤。后经鉴定,方的伤势构成轻伤。事后,被告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审理过程中,被告的亲属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赔偿了经济损失52 000元

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后,被告人廖乙凤能够自动投案能通过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