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庭,一个地处资兴市老县城的山区法庭,一个只有四个人却承担10个乡镇10万人口民商事案件处理的小法庭。在全国千万个基层法庭中,她或许不值一提,因为她头上没有夺目的光芒。但是年人均结案150余件的数字,却让辖区群众感受了司法的关怀。多年来,一批又一批的年轻法官在这里成长,他们用平凡的司法行为谱写着司法为民的新乐章。
法庭就是家,对群众不谈休息时间
兴宁法庭到市区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为了能更方便的进行审判活动,法庭工作人员除了有事情需要离开外,周一至周五一都已经习惯将法庭当做家了。
“我们要赶快回去,有当事人在等”,这句话早已是法庭庭长刘华的口头禅。由于当地属于林区、库区、山区,地理条件特殊,当地群众一般是有事早上出门,中午到达兴宁法庭,如果到了法庭找不到人,那么群众就要在镇上过夜或者直接回家。为了不让群众白跑一趟和增加群众的诉讼成本,法庭工作人员进城办事都不敢多停留一下。
法官一只手端着饭,一只手做笔录也是常见的事情。山区群众之间的纠纷主要以邻里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为主,案情一般比较复杂,加上基层群众文化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低,一个案件往往是从上午开到中午都还没有把事实说清楚。为确保庭审能够一天结束,办案法官常常都是一个案子开庭一天,中间不休息,有的甚至持续到晚上。
“没办法,当事人大老远跑来,不抓紧帮他们把纠纷化解掉,他们也不安心”,对于习惯这种工作的邓程文法官来说,这早已是工作常态了。由于法庭条件比较艰苦,二楼办公、三楼生活的法庭环境让干警已无法分开哪里是工作区,哪里是生活区了。
巡回办案,把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
“没想到法院处理一个案子要走这么严格的程序,要花这么多时间,要费这么多心思”一位基层人民调解员旁听完巡回审判的案子后这样感慨。
对于这个承担了全市大部分偏远山区审判任务的法庭来说,巡回办案已是法官和群众打交道的最好方式了,也是化解基层纠纷最便捷的方式。而作为兴宁法庭的庭长刘华同志,年仅35岁,基层乡镇工作经验却将近十年,他更能体会人民调解在化解群众纠纷中的地位和意义,同时也深知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的欠缺。为此,该庭积极回应群众和基层乡镇需求,将巡回审判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同时开展,在审判的过程中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让调解员在旁听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学习如何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今年来,该庭已利用巡回审判或巡回办案的方式培训人民调解员80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巡回办案不仅为群众诉讼提供了便利,更为群众送去来了诉讼知识。由于基层群众文化素质较低,又处于偏远地区,他们对于什么事可以打官司,怎么样打官司、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等问题均不了解。为此,兴宁法庭在巡回审判中增加了诉讼知识和法律知识讲座,巡回审判开庭结束后马上进行法制讲解,增加群众的诉讼知识和法律常识。不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也提高了群众依法诉讼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人民陪审员,让矛盾化解更彻底
近日,在该庭审理的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两位老人民陪审员7小时不间断的调解,不仅将这起经多方多次调解无效的邻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而且感动双方当事人,让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重新找回了往年的邻里情。
兴宁法庭的案件来源主要是家庭邻里纠纷,具有繁琐性、复杂性等特点,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和睦和邻里和谐。在审理过程中,不能仅仅以结案为目的,还要考虑到家庭成员及邻居之间日后的和平相处。因此该庭在办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将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为确保调解效果,该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选任具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和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和老教师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陪审和调解。老干部和退休老师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使该庭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陪率达到了100%的目标,许多在基层难以化解的纠纷在陪审员的参与下都得到了很好的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