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狂,9天时间抢劫作案5起,获利一万五并致人重伤。近日,被告人朱某因伙同他人疯狂抢劫作案,被资兴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4月30日至5月8日期间,被告人朱某伙同范某等七人(均己判刑)人窜入资兴市鲤鱼江镇及郴州市等地抢劫作案共计5起,其中被告人朱某参与抢劫5次,为主5次,致重伤1人,轻伤2人,抢劫价值共计15000元。2007年6月,朱某被批准逮捕后在逃。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其逮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