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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窃贼胆大惊人 敢向派出所伸贼手
作者:唐鸿 唐廷刚  发布时间:2011-08-18 15:31:42 打印 字号: | |

疯狂窃贼四个月盗窃7次获利一万七千余元,其中竟然有一次还是躲进派出所实施盗窃。近日,资兴法院对这个胆大的窃贼胡某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罪所得赃物、赃款,返还给各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胡结伙或伙同他人,或单独窜入资兴、郴州等地实施盗窃7起,盗窃金额达17825元。2010年11月23日,被告人胡入村民房屋实施盗窃被群众发现抓获扭送至兴宁派出所。当天晚上,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调查后放了胡某,但胡某并未离开派出所,而是躲藏在了该所的院内。次日凌晨1时许,胡进入该所副所长的办公室,盗得两部数码相机在其准备将盗的赃物放入摩托车后备箱时,被派出所值班人员发现,胡某便赃物逃走。胡某逃走后并未到公安机关自首,并继续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2011年3月,公安机关通过胡某同伙的线索将其抓获。

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对其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