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东江法庭在巡回办案的过程中,成功调解一起年近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老人的儿子当场兑现了拖欠老人三个月的赡养费用,并承诺今后每月将按时把赡养费存入老人的银行存折,老人的赡养难题再次得到解决。
1990年,李某(1933年出生)及其儿子先后从原资兴旧市乡迁往现在居住的地方。2005年,由于城市建设规划,李某所住地被纳入城区开发,李某及其儿子也因此获得土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共计30多万元。由于李某年事已高,补偿费和安置费由其子保管使用。2007年,李某与其子因家庭琐事吵闹,并分开吃住。2008年,李某将其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子返还财物。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由李某儿子每月支付200元给他做生活费。2011年来,因双方存在误解,而且经常发生吵闹,李某儿子累计已有三个月没有支付生活费,李某再次来到法庭反映情况。
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没有急于帮老人立案,本着从根本上化解李某父子矛盾的目的,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的形式到当事人住所地深入调查并做好调解工作。在当地村干部的协助下,法官从父子感情入手,结合上次的法院调解,向当事人释名法律利害关系,并积极宣讲中华扶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让老人的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老人和儿子再次握手言和,李某的儿子当场兑现拖欠了几个月的赡养费,并将老人的低保存折交付老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