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警大队干警在汤溪镇开展走访活动过程中,以抓纠纷调处,促民调工作为指导方针,积极配合镇政府成功调处一起长达4年之久林的林木权属纠纷,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积怨。
走访群众与调处纠纷相结合,是我院近年来开展民调工作坚持的工作方针。法警大队在汤溪镇开展民调工作时,该镇党委、政府向干警们反映本镇皮石村下山坪组,有张姓与黄姓两户村民因相邻于本组地名为肖家潭山场的一块面积不足10亩的林地林木权属发生争执已经多年,双方矛盾非常尖锐,经镇、村及林业公安派出所多方调处未果,镇政府感到很棘手。经初步了解,该纠纷由来已久,1984年全市统一进行山林定权发证时,由于当时的工作人员工作出现差错,将同组的张姓与黄姓两户村民在本组地名为肖家潭山场一块相邻的林地林木权属重叠登记发证,导致纠纷发生。2008年4月,张姓村民在该山场界线不清,有争义的情况下,进山伐木清山造林,遭到黄姓村民强烈阻拦,进而双方发生斗殴伤人。事件发生后,经镇、村及林业公安派出所对张姓村民滥伐林木及双方斗殴伤人事件依法进行了处理。但对林地权属争议,因双方均持有合法证件,很难处理,两户村民每年到春、秋林业生产旺季,就因该块林地纷争不断,严重影响当地正常的林业生产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警大队干警了解情况后,针对纠纷时间长、争议大、双方积怨深的特点,建议尽量通过调解解决,并由镇政府牵头,当地林管站及村、组参加,法院指导的方式,到当事人纠纷发生地就地调解。调解过程中,干警配合镇政府干部把功夫下在讲道理、摆事实,讲法律、摆利弊上,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使双方当事人在思想上愿意接受调解,行动上积极主动配合。通过一整天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为防止纠纷反弹,在调解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各派代表,与工作人员一道进山实地丈量划界打桩,彻底根除了纠纷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