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快报
妨碍公务获缓刑 边界纠纷被化解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11-04-20 09:53: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刑事庭以妨害公罪判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一年六月,刑二年。宣判后,被告人范名表示罪服判,事方人民政府亦表示意,认为既依法维护了政府的威,又化解了两县边纠纷隐患。

2010419日,资兴按照上的有关规对滁非法小煤依法关闭427日中午1时许该镇14名镇干部通过塘下村村主任何某路,到达与汝城文明村交界的老虎关闭被告人范某等七人合2008开办的非法小煤。查封过程中,范某等人对滁政府干部进行阻拦和威胁,并20余人手持棍子、对执法人员进行追打,导致一镇干部腹部受伤,执法工作被迫停止,受伤干部情后郴州市庆兴司法定所定已成重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考虑到案件发生在资兴市和汝城县交界处,合庭多次召集被告人及其亲属与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通过座谈,范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政府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主向法院交了被害人医药费赔偿40000元,政府也对其予以解,并建法院范名尧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判处缓刑。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