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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我们终于不用再上访了

作者:李江林  发布时间:2011-03-22 11:22:25 打印 字号: | |

日前,经过一天的多方耐心调解,东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上访多年无果的涉及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原告邱某某本属被告某乡某村村民,家里两个哥哥都在外工作,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2006年邱某招婿入门结婚。同年生育儿子陈某。2007年,被告某村在分配村集体股金红利时,以邱某某、陈某的身份不符合该村“股金分红章程”第六条的规定为由,拒绝给原告邱某某、陈某分配村集体股金红利。为此,原告一家多次到乡、市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访,一上就是几年。在年后走访辖区联系的人大代表时,一人大代表向东江法庭反应了这一情况,同时该代表建议原告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一纠纷。随后,原告邱某某、陈某向东江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近四年来的村集体股金分红14 000元,并赔偿因上访造成的损失2600元。东江法庭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起诉状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及牵涉面广,没有立即立案,而是当即电话联系被告某村的负责人,通知其来法庭参加立案调解。被告的负责人到法庭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从人情事理方面进行推心置腹的沟通。经过一天的反复讲解法律与沟通,被告明白了自己的做法欠妥,表示同意将原告应得的股金红利如数分配原告,并承诺以后都要依法办事。承办法官乘热打铁,又立马做起原告的工作,要其理解原告的工作是为了村集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经过耐心解释,原告自愿放弃了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要求,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走出法庭时,原告母亲感慨地说,多亏法官的辛苦工作,我们一家终于不用再上访了。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