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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奋进 不辱使命
黄安国院长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3-14 16:31:37 打印 字号: | |

资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312日在资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安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39件,审执结2902件,结案率98.74%,司法状况考评位居郴州市各县市区法院第一,综合考评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立足职能,在强化审判执行工作上作出新成绩

全力维护稳定,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1840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17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将涉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高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先后从重、从快审理了刘旺灵团伙、王润辉团伙涉恶案件,何清洁为首的10人特大盗窃机动车犯罪团伙案、刘立清为首的21人特大涉红豆杉犯罪团伙案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抢劫、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十五类常见、多发案件的量刑过程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公开听取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并对基准刑及根据犯罪情节增减刑期幅度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积极探索与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以及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全年刑事自诉案件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率达98%,使被害人及时获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安抚与弥补,并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围绕为民宗旨,努力延伸法律服务。坚持开展服务民生专项审判。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诉讼咨询与引导服务;对涉及老、弱、病、残、孕特殊群体诉讼案件,积极推行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全年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上百次,开展上门立案42次,巡回办案36次。认真执行司法救助制度。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10万余元,落实司法救助资金13万元。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活动34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4万余份,并在乡镇集市、圩场和村、居委会设立“法院信息之窗”,方便群众了解法律和诉讼知识。积极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涉林法律咨询活动,引导林农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协助各乡镇就地调处涉林纠纷,保障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强化执行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629件,共执结618件,执结率98.25%,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积极推进协助执行联动机制。向乡镇发送《协助执行信息反馈函》,及时了解被执行人下落、经济状况及财产线索;充分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了重大执行案件与公安、房产、金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年共收到反馈信息171条,各乡镇、部门协助法院执结执行案件50余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外出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网上追逃;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司法拘留或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全年共依法拘留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1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强化执行部门及执行干警的目标考核,明确规定全年新收案件的执结率及旧存案件的消化率,并建立了执行案件情况月通报制度,强化执行部门和执行干警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二、紧紧围绕服务大局第一中心,加大力度,在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上取得新进展

坚持调解优先,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年民事案件调解率达47%,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87%,执行案件执行和解率达42%。全力推进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对接的社会联动调解机制建设。一年来通过立案调解化解纠纷56件,委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案件83件,立案前转交人民调解组织或行政部门调解339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观摩庭审,对村、社区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严格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全年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5件,依法强制执行7件,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贯彻能动司法,竭力维护全市发展大局。积极为我市项目建设、集中整治、重大纠纷调处建言献策,先后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余件次,参与协调重大纠纷20余次。出台了《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努力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强化联络与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开展“双联”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调矛盾纠纷。全年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近百件次,案外协调处理矛盾纠纷55件。积极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专项审判活动,为金融机构收回不良债权700余万元,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为涉及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涉项目建设案件100余件,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助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联系服务基层制度。积极开展“三官两员六进”活动,通过干警与村、社区结对和定期下访,主动当好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和维稳信息员,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对出现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化解。全年共协助乡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2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未成年人犯罪合议庭,积极运用“庭前查、庭中教、庭后帮”的审理方式,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全年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48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紧紧围绕群众满意第一标准,创新思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落实新举措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创新便民服务模式。简化、整合办事程序,使立案信访窗口成为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八大功能于一体的便民诉讼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导诉制度与法官“坐诊”接待制度,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立导诉台和法官约见室,推动服务由“坐等式”向“主动式”转变,在便利群众的同时,促进了干警作风的有效转变。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推介,并被《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

完善审务公开工作机制,丰富“阳光司法”举措。落实“全面、全程、及时”公开原则。加强诉讼引导与风险提示,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法院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不断拓展司法公开新途径。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积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参观法院审判场所、旁听案件审理,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全年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接待各界群众200余人。

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清理涉诉信访积案。进一步强化日常接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实行来访随时接待、随时转办,方便群众申诉反映问题;落实首问负责、跟踪督办制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3件次,办结率达93%,最大限度避免初访转为重复访。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建立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及终结机制用足用活法律、政策,通过教育疏导一批,帮扶救助一批,依法终结一批,成功化解涉诉信访积案27件,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率达84%

四、紧紧围绕自身建设第一根本,突出重点,在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与自身科学发展上进行新探索

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力度。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任命17名干警为廉政监察员,协助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对干警在守法执法、廉政建设、作风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谈话警示、书面警示和跟踪警示相结合的警示提醒制度,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现早提醒,早解决。全院连续多年未发生一例违法违纪事件。

突出抓好“两庭”建设。顺利完成了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大楼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建设了功能齐全的立案信访大厅、候审大厅与审判庭,完善了各项便民设施,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诉讼环境,使我院基础设施建设跻身全省一流行列;设置了诉讼专用通道与法官通道,实现了审判区与办公区的分区管理,规范了法官与当事人、代理人的接触,提升了法院规范化管理与安全保卫水平。工作经验被省高院在全省推介。人民法庭建设也取得新进展。兴宁人民法庭已在建设当中,东江人民法庭建设用地已基本落实,州门司人民法庭建设也在积极筹备中。

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运用法院综合管理系统软件,整合了立案、办案、评查、统计、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实现案件全流程的智能化管理,提高了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积极开展科技法庭建设,实现庭审活动的全程即时监督与重大案件庭审音视频信息的采集与应用,并为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观摩、庭审网络直播等应用奠定了基础。建成了覆盖全院的内部局域网络,实现信息网络传输与审判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了门禁考勤系统、电子监控系统,提升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与规范化管理科技水平。设置了电子显示屏与电子触摸导诉系统,为群众查询和了解诉讼流程、诉讼须知与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了便利的平台。

五、紧紧围绕强化监督第一保障,完善举措,在接受外部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将办理工作纳入督办范围,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办理过程当中,及时将所做的工作全面如实地向代表、委员通报,取得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积极组织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评委对案件庭审过程进行评分和点评,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落实了人民陪审员经费,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了办公室与办公设施,将人民陪审员参陪率纳入庭室岗位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能力。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陪案件209件,参陪率达40%。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规定,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及时纠正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对法院重大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报道。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及时收集网络民意,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和意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各位代表,市法院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领导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意识和服务举措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保障大局能力、服务大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不少不相适应的地方,服务水平、整体形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办案效率、办案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亟需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四是建设任务繁重,面临审判综合大楼配套设施完善和人民法庭新建、改建的巨大资金压力。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锐意改革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举措,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年、机遇年。新的一年里,我院总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司法新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法院自身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管理的全面提升和发展,为我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积极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项审判活动,准确把握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及时调整法院工作布局,优化司法保障措施,切实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好与产业结构转型、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密切相关的案件,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服务工作常态化;加大对全市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司法服务力度,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加大金融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制裁金融违规行为,优化金融环境。

二是围绕回应人民群众司法关切,在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上有新成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依靠党委的正确领导,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全程、全员、全面的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调解方式,建立健全调解激励机制,保证案结事了人和。积极构建协助调解网络机制,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全力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构建。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保障人民调解制度的应有功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预警研判机制,针对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组织调研,提出司法建议,预警漏洞,完善社会管理。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创新举措、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供参考。完善源头治理机制,突出抓好初信初访案件首问负责、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重点案件逐案评查等基础性工作,落实重大案件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随时接访工作,将不稳定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加强少年法庭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及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加强对监外执行、判处缓刑、管制人员的跟踪帮教、考察工作

三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举措。坚持开展服务民生专项审判活动。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推行远程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与就地调解、就地审理,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依法公开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内容,加强举证规则释明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合理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帮助。进一步强化联系服务基层制度。深入开展“三官两员六进”活动,积极探索“法律诊所”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与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推动协助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有效治理逃避、规避执行行为;建立和完善执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接受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执行工作和执行权的监督管理,杜绝消极执行和违法执行现象

四是围绕增强司法公信力,在强化自身管理和建设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与《法官行为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的学习与落实,强化队伍“公正、廉洁、为民”的服务意识;强化干警业外活动监管,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接触,确保公正司法。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探索审判监督管理新机制,健全案件质量监管体系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细化审判、执行及信访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台账和通报考核机制,推动各项措施在管理末端得到细化和优化。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强化年”活动。促进审判工作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高效化和规范化转变。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法院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与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干警尊崇法治的职业理念,提高干警司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提升干警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营造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氛围。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广泛监督,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增进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与市政协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的要求,为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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