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宁法庭处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男女双方均系年逾八旬的老年人,由于多种原因闹起了离婚,并起诉至法院,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人最终达成了和好协议。 谭先生与曹女士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均系再婚;婚后十余年来,两人相扶相伴一路走来,夫妻感情尚可,但嗑嗑碰碰、吵吵闹闹也时有发生。近几年来,两人常为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以致闹得不可开交;谭先生考虑再三还是一纸诉状将共同生活了十余年的老伴告上了法庭。 鉴于两人均系耄耋之年,年事已高,双方的健康状况及心理承受能力均欠佳,为稳妥化解双方的矛盾,开庭之前法官就分别找到两位老人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到谭先生对曹女士虽然有看法,但双方之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曹女士也不愿意分开。从维护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法官又与老人们分析了各自生活中的不足和思想上需要改进之处,希望他们能重归于好。 回去后,两位老人经过考虑和协商最终达成了和好协议,谭先生也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的申请书,一件看似棘手的老年人离婚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