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市兴宁镇一位八十三岁的老奶奶颤颤巍巍地走进法庭,含着热泪握着立案法官的手说:“邓法官,你真是好人呐,我的事情已经解决了,我好感谢你啊!”
事情还得从一个月以前说起,2010年9月下旬,一位八十三岁的刘姓老人来到法庭状告自己六十多岁的儿子,要求法庭立即制止儿子的虐待行为,并要儿子立即搬出自己的房子。由于老人是贵州人,普通话说得不太好,又没有提供任何书面材料,交流起来异常困难,但立案干警还是很耐心地听老人讲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老人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儿子嗜酒如命,每次酒后便殴打老人,并毁坏其财物,另外也从来不给老人生活上的照顾,导致老人至今仍靠一百二十元的低保金生活。老人多次到社区及政府反映,但社区及政府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效果,于是老人便到法院起诉。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立案干警给老人认真分析事情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途径及利弊,然后建议其到电视台曝光儿子的不孝行为,利用舆论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同意这一方案,但难为情地表示身上没有多余的钱坐车,于是立案干警便从身上掏了40元给老人坐车,老人拿到路费后便老泪纵横地说:“没想到自己的亲生儿子没管自己,素不相识的法官反而对自己这么好”。之后,老人便坐车去资兴新区找到了电视台,并顺利解决了问题,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