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资兴法院的一楼大厅里,一住宅小区58名业主的两名代表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该院行政庭法官的手中。这起影响大、涉及当事人多的行政纠纷,终于在法官的反复协调下得到了化解。这是该院行政审判坚持能动司法促进官民和谐的又一新成效。
今年来,资兴法院行政审判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司法,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各项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行政纠纷的有效化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来,通过行政协调化解行政纠纷59起,先后对9个乡镇开展非诉执行案件集中执行和保全活动,共收取社会抚养费60余万元,并积极向行政机关从司法角度献方献策。
坚持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性。对于行政审判,单纯的就案办案方式容易进一步激化原、被告双方矛盾,更不利于和谐官民关系的建立。为此,资兴法院行政庭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障民生出发,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双方协调解决行政纠纷,以实现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和规范依法行政双赢效果。在原告曹全明等58户东江花园业诉被告资兴市建设局及第三人房产开发商规划行政许可案中,考虑案件涉案人数众多且具有典型性,该院行政庭一方面积极向上级党委领导汇报,通过上级部门充分调动其他部门的力量;另一方面多次与行政机关资兴市建设局沟通,阐明案件诉争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存在瑕疵,使行政机关能充分理解法院的工作,并配合法院做协调工作,督促开发商履行赔偿义务,最终促成该案协调解决。
坚持行政审判与行政机关的互动性。2010年。该院先后在9个乡镇开展了非诉执行案件集中大执行活动,其中共受理和执结计生执行和保全案件190件,执行到位金额达60余万元。在非诉执行过程中,积极与计生委及相关乡镇政府互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行行动等,充分利用乡镇基层工作优势,及时了解执行对象动态,不断提高执行效果。同时,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重点执行对象采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实行教育与威慑并重的原则,促使其他计生执行对象主动履行义务,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坚持行政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服务性。能动司法要求司法不仅只是一种事后的纠错与查缺补漏,更重要的是发挥和运用好司法对依法行政的风险逆推与防范功能。资兴法院紧紧抓住这一要求,积极参加市政府邀请的各种行政会议共计21次,针对有关行政决策存在的不足提供司法建议15件次,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积极参加了东江沿线非法经营餐饮及违章违法建建设筑的查处工作;及时为东江电化厂职工家属房屋拆迁工作提出了建议;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赔偿法宣传月活动,在宣传新国家赔偿法知识的同时,扩大了国家赔偿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