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9开始到现在,年近60的李某在不间断的上访过程中,失去了宝贵的21年。近日,随着6万元涉法涉诉救助金的到位,解决养老后顾之忧的李某,终于在资兴法院的努力下,结束了自己的上访路。
1987年,李某因故意伤害依法被资兴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后经郴州中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1989年,李某刑满释放后,认为自己并无伤害之故意,且仅造成受害人轻微伤,故坚持认为法院对自己的判决是错判,并不断到中央、省、地市有关部门上访。为做好李某的息访工作,资兴法院成立了息访工作小组,并从1989年开始先后对李某故意伤害案进行了5次调卷复查,均未发现问题。湖南高院和郴州中院经过多次审查后,也都做出了驳回李某申诉的决定。但是,李某一直不愿接受现实,坚持上访。
20多年来,在李某不断上访的同时,资兴法院也一直做着李某的息访工作。2010年,为了从根本上平息李某上访,资兴法院极力争取市委支持帮助,并通过市委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经过多方努力,法院帮助其从郴州、资兴两级争取到了6万元的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并到社保部门办理了养老保险,解决了他老有所养的问题。拿到养老保险金的李某如释负重,当场承诺不再上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