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我院以继续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能动司法为方式、为民司法为起点、便民司法为目标,通过开展法官“六进”活动(即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全市每一个角落。在“六进”活动中,全院法官通过上门送法律知识、上门送诉讼服务、上门化解矛盾纠纷和上门征求工作意见,在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座“连心桥”,为社会和谐稳定调配了“润滑剂”。
一、以能动司法为方式,在法官“六进”活动中服务工作大局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法官“六进”活动。服务大局是开展审判工作的政治保证,也是审判工作发展的根本方向,开展法官“六进”活动正是积极响应资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这一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为此,我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活动开展进行了积极的部署安排,制定了以改进干警作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宗旨的法官“六进”活动方案,并建立了全院76名法官与全市400多个基层组织一对一的联系沟通机制,强化了活动的制度保障。召开了法官“六进”活动动员大会,明确了活动开展的目标、要求和重要意义,强化了干警的大局意识。同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六进”活动领导小组,强化了活动的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能动服务举措。在“六进“走访中,围绕“人民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法院如何司法”积极开展了调研活动。针对目前金融部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时出台了旨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规范金融秩序的《能动司法服务金融专项审判活动方案》和《服务金融专项执行活动方案》,完善了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工作措施。建立了法院与金融单位的交流平台,在金融部门实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在法院成立金融合议庭,信息联络员与金融合议庭定期、不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与反馈,协调金融案件的处理。建立了金融案件诉讼快速通道,简化金融案件的立案程序,对符合缓交诉讼费条件并提出相关申请的金融单位,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政策,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案件审理延伸服务。在案件的处理上,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案结了事,而是更注重案结后的社会效果。在“六进”走访中,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结案反馈情况,各承办法官积极进行了案后回访,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在审理庞某诉同村的庞木某人身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由被告人庞木某赔付庞某医疗费、务工等费用共计7万多元,但被告人家徒四壁没有赔偿能力,赔偿金额一直无法到位。而原告庞某为了治伤家中已举债几万元,生活陷入困境,14岁的儿子也面临辍学。承办法官在“六进”中了解到该情况后,积极帮其寻求社会救助力量,为其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找到来自了爱心资助,为其解了燃眉之急。
二、以为民司法为起点,在法官“六进”活动中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利用“六进”活动优势积极推进协助执行联动机制落实。为民司法的根本要求是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进”活动让法官的脚步遍布全市每一个角落,加上当地乡镇、村、组的大力协助,有力地推进了协助执行联动机制的全面落实。法官在“六进”活动初始,将所有的执行案件信息发送到乡镇和有关单位、部门,收到执行案件的单位部门立即启动协助执行联动机制。当法官“六进”到有执行案件的基层组织和部门时,根据执行线索采取执行措施,实现了“六进”活动与执行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开展“六进”活动以来,我院执结案件86件,其中积案24件。
二是针对群众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利用“六进”活动优势建立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为民司法离不开对民生的关注和支持,我院在“六进”活动中,确立了对关系清晰、矛盾简单的民生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结案的为民原则,积极构建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如黄草镇冠军村及该村村民李某与黄草镇歧龙村谭某等因山林失火引发的纠纷,经当地镇司法所以及村组多次调解都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在该镇开展“六进”活动的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先后3次深入两村调查了解情况,从两村的睦邻友好关系和邻里团结角度出发做思想工作,最后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为两村卸下了压在心头一年之久的大石头。在“六进”活动中,我院通过绿色通道共审理涉民生案件65件。
三是针对群众最实惠的调解结案问题,利用“六进”活动优势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而对于群众来说调解则是化解纠纷最实惠的方式。我院法官们在“六进”活动中不走形式、不走过程,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的同时充分利用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我院东江法庭在“六进”活动中“带案下访”,将原告黄某等十人分别诉被告蔡某的劳务合同纠纷带到被告所在乡镇,并邀请当地司法所和村组负责人一起参与对被告的调解工作,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该案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六进”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已经超过70%,其中调解案件中的60%是通过三调联动机制调解结案的,既减轻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以便民司法为目标,在法官“六进”活动中落实便民举措
一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法律宣传是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最直接的方式,我院在“六进”活动中,要求每位干警做到随身携带法律宣传资料,做到走到哪里就将法律宣传带到哪里。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厂矿企业”、“法律进市场”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46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二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六进”。 资兴地域广阔,素有“林海”、“水都”之称,辽阔的水域和连绵的群山在给人们带来丰富资源的同时,也给农村群众的外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为有效地解决库区、林区和偏远农村群众外出参加诉讼不便的问题,我院各庭室积极开展“巡回办案”。如深居库区滁口镇的智障妇女唐某欲起诉离婚,但因生活困难且路途遥远,难以到庭参加诉讼。我院东江法庭法官在走访中了解情况后,随即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唐某的家门口,现场立案并迅速组织双方调解,不到一个小时,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就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六进”活动中,我院四个法庭,积极发挥基层优势,先后开展巡回审判15次,巡回办案近100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
三是积极开展法院息之窗“六进”。将法院信息之窗作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院工作的重要阵地。各种审判信息和法制动态的发布,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到相关的审判信息和诉讼知识。我院在“六进”活动中,充分利用好信息之窗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力,及时发布和更新内容,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法院信息之窗,每个社区、村组都有信息之栏,用心擦亮法院的基层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