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17名廉政监察员为我院司法廉政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邹东红 唐鸿  发布时间:2010-05-14 15:35:1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强化司法内部监督,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我院任命了17名廉政监察员,为我院的司法廉政建设保驾护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我院党组决定从全院各庭(室、局、队)选拔17名政治合格、工作扎实、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优秀干警,作为本院的廉政监察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各自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警在守法执法、廉政建设、作风纪律等三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还共同协助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共同监督本院审判执行部门的司法权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权。廉政监察员制度的设立和17位廉政监察员的任命,将大大加强我院司法监督的广度和力度,标志着我院预防司法腐败工作迈进了一个新的进程。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