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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法庭巡回办案一小时调解智障人离婚案
作者:姚永飞 唐鸿  发布时间:2010-05-12 17:42:35 打印 字号: | |

深居库区的智障妇女起诉离婚,生活困难且路途遥远,双方难以到庭参加诉讼。日,东江法庭在开展“六进”活动的过程中,将法庭搬到了滁口镇一当事人原告唐某的家门口,现场立案并迅速组织双方调解。不到一个小时,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就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唐某系东江湖库区一山村村民,在她六年级时,一场从天而将的车祸中致其患下了后天性癫痫病。2007年,22岁的她与比她大21岁的黄某结婚,婚后感情十分融洽,并先后生育一女一男,但均遭夭折。之后,被告认为原告没有为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加上原告又有癫痫病,两人感情逐渐恶化,甚至大打出手。为此,原告跑回了娘家。20098月,原告母亲将其送回被告家里,但被告不但不出门迎接,还当面表示以后不再管原告,原告无赖又跟母亲返回娘家生活至今。原告父母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缓和的余地,希望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

57日,东江法庭在开展“六进”活动中了解到该案案情后,又走访了当地的乡镇和村组干部,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经济条件极差和外出极不方便的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处理。在滁口镇政府和该村干部以及被告朋友的参与下,法庭审判人员组织了调解工作。针对原告的实际情况,当地村委会指定了原告的父亲作为监护人参与调解。考虑到原被告曾生育两个孩子均遭夭折的悲惨现实,同时双方也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法官从伦理、感情和法律的角度出发,积极发挥在场人员的劝说作用,不到一小时,原被告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一场不幸的婚姻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