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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法官协助滁口镇妥结六年积案
作者:唐鸿  发布时间:2010-05-12 17:40:00 打印 字号: | |

不服公益林补偿金分配方案,滁口镇林泉村17户借山造林户与村委会产生纠纷,6年来双方为此矛盾不断。日,经过当地党委、政府的努力,在开展 “三官两员六进”活动法官的积极协助下,纠纷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兑现完毕,从而终结了这起在造林户和村委会之间持续6年之久的纠纷。

199810月,为振兴林泉村的林业生产,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村朱某等17户村民向村委会借山造林820.8亩,同时签订借山造林协议对承包年限、使用权限,收入分配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2001年,该村17户村民借山造林的面积全部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每亩生态公益林均有一定数额的补助。由于当初双方签订借山造林协议没有预计到这项补助收入,因此双方对这一片公益林的补助分配方式产生了分歧,经过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造成该村村委会对这17户借山造林面积内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一直未与发放,从而引发了造林户与村委会的之间矛盾纠纷。滁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和镇长多次组织镇、村、组干部进村调解处理,因造林户始终不同意按借山造林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方案分配补助金,矛盾一直未能得到化解。同时,17户造林户又拒绝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而是多次到资兴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而加大了矛盾处理的难度。

今年4月,我院为方便群众诉讼、了解群众诉求、解答群众司法难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官“六进”活动。我院干警在“六进”活动中了解到该案后,与该镇相关领导一道来到林泉村,充分利用法院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上的司法优势对该案进行了重点突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情理角度出发,通过对比上访和诉讼效果,让17户造林户和村委会认清了矛盾化解的最佳方式,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并及时按借山造林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方案兑现了17户造林户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

“三官两员六进”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发挥自身工作优势,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化解了大量类似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获得了实效。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