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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
作者:曹庚雄 唐鸿  发布时间:2010-03-25 14:33:37 打印 字号: | |

小孩嬉戏受伤引发矛盾纠纷,当地派出所两次介入调解均未成功,最后双方父母对簿公堂。323日,这起起诉不到十日的纠纷在资兴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并当庭兑现。原告的父亲感动的对法官说:你们的办事效率真高!

2010224,原告陈某、被告贺某(两人均不到十岁)及其他几个小孩一起在资兴市龙泉头小区玩耍。原、被告两人因一块石头的问题而发生争执,在双方互相扭打过程中,被告将原告胸口咬伤。事后,原告被其父母送到资兴市卫生防疫站打狂犬疫苗,花费320元。原告父亲找被告的监护人进行协商未果,双方的父母还发生争执。原告父亲无奈,向当地阳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两次组织双方父母进行了调解处理,均未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等损失合计1520元。

民一庭受理该案后,经分析发现双方父母对原告受伤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对小孩打架的原因和责任的划分分歧较大。承办法官从有于小孩健康成长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决定对该案着重进行庭前调解,主动地到派出所调取了相关的材料,并找一起玩耍的小孩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在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后,找到双方当事人的父母,从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教育的角度,分别对双方父母进行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经过承办员的努力调解,终于促成原、被告双方的监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

      

来源:资兴法院
责任编辑: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