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虎年新年将至,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然而家住资兴市碑记乡碑记村的黄某及其妻子曹某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面对着自己每况愈下的病情和日益窘迫的生活状况,做为家里顶梁柱的黄某不禁愁上心头。
这一切还得从2008年7月的一天说起。那天,黄某搭乘同村李某的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不慎与相对驶来的谷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黄某被摔成重伤。经过三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后黄某出了院,但身体行动和劳动能力因车祸受到了影响,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同时其大脑颅骨顶部因伤缺损、凹陷了近三分之一,后期还需进行颅骨缺损修补术,家庭生活更因此一落千丈,难以为继。事发后,家住农村以打工为生的李某和依靠领取低保生活的下岗职工谷某,东借西凑交了大部分住院费用后,面对高昂的后续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赔偿,两人深感无能为力。黄某迫于无奈,遂将李某和谷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支付各项赔偿共计六万余元。
资兴法院受理该案后,即明确了以调解为重心的工作思路,但同时也感到了调解的巨大难度:一方急等治疗费用,一方又确实无力赔偿。如何既让原告依法获得赔偿,又不让被告家庭因诉讼而生活陷入困境,法官亦是左右为难。第一次调解时,因双方差距过大而没有成功。随着年关将至,如何将案件妥善处理、让百姓过上舒心的新年,承办法官也是急在心头。经过认真准备,承办法官很快又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说了各自的看法和难处,争取到了对方的理解和体谅,并最终在农历新年到来之前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谷某支付黄某赔偿款共39 000元,并当场兑现了19 000元,剩余赔偿款在9月份之前付清。黄某拿着先期赔偿款激动万分,连称有了治病的钱,这个年也过得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