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兴法院法官通过庭前调解,成功调解了一件特殊的扶养费纠纷,原本准备对簿公堂的两家人纷纷握手道别,和和气气地走出了法庭。
原告谷某为农村妇女,今年已六十有余,被告谭某为退休教师,也已年届古稀。两人于1997年登记结婚,当时双方均为再婚,且各有子女。婚后谭某一直在谷某家生活,双方互相照顾、相互扶持,共同度过了十余个春秋。随着时光流逝,2009年10月,谭某的女儿考虑到谭某年老多病,为方便照顾提出想将其接回家中居住,但遭到谷某的坚决反对,两位老人就此闹起了别扭,双方子女也站在各自父母一边互相指责对方,两家关系逐渐闹僵。后谭某的女儿不顾谷某反对,将谭某接回家中,谷某一气之下,持谭某的工资折到银行将谭某的退休工资全部取走。得知情况后,谭某非常气愤,到银行办理了工资卡和存折挂失手续,并拒绝支付生活费给谷某。无奈之下,谷某将谭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通过细心询问,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可,之间并无非常深的矛盾和分歧,只是两人年事已高,都想在老家安享晚年,不愿到另一方家生活;再加上分开居住的两个月里双方沟通较少,才导致误解不断加深,最终闹上法庭。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两位老人及亲友终于心平气和地交流了各自的想法,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两人分别随各自子女生活,谭某每月支付扶养费750元给谷某。临走时,谷某望着谭某的女儿及亲友动情地说道:要好好照顾老人家,如果想我们了可以随时回来。一场特殊的扶养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