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联系和帮扶工作,促进企业稳定与发展,解决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资兴法院三都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双联”活动,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帮助企业摆脱金融危机困境,促进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该庭积极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保证入企走访时间,安排专门干警作为企业联络员,结合“双联”工作经常性地走访辖区内的重要企业,做到每个月走访企业不少于两次,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企业诉讼外的法律顾问。全年来,该庭干警走访企业100余次,为企业提供诉讼服务和法律咨询126次。
二是推行“三优先”制度。该庭专门为“双联”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推行“立案优先、审执优先、力量配备优先”的“三优先”制度。通过“快立、快审、快执”,切实维护“双联”企业合法权益。如资兴焦电公司诉广东省增城市仙村炼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增城市仙村炼铁厂十多年来陆续拖欠资兴焦电公司焦炭货款一百多万元,并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资兴焦电公司遂起诉到法庭。三都法庭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马上安排业务骨干承办该案,法庭干警当天立案、当天制作财产保全裁定,当天又马不停蹄地赶赴广东增城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将被告可能转移的货款予以冻结,为焦电公司增加了协商的筹码。最后,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当日,焦电公司就回笼被拖欠的货款六十万元。
三是强化先行调解制度。针对金融危机所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三都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扶持、引导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强化调解,尽最大可能促使涉企案件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为此,三都法庭打破先前固有的调解模式,采取主动介入的调解方式,在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尽可能地引导双方找到合理的平衡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尽可能地促使双方在共赢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此外,对以困难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三都法庭有的放矢,跳出“快审、快结、快执”的思路,给企业“留出路、留活路”,给足困难企业调解时间和履行时间,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为企业解困和抓住机遇争取时间。今年来,三都法庭受理的涉企案件,90%以上都实现了调解结案。